学校各单位:
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落地生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党员干部廉洁过节,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宣传、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禁令传达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过节”。
2.各单位要紧盯重点人群,紧盯“四风”变异,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款收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等其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3.学校纪委监察处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从严从重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监察处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