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广大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节日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央和省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立场和顽强意志品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的自觉行动上,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节日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要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要加强本单位的监督检查,针对本单位“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0个方面问题,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违规购买年货节礼、违规公务接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五个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相关纪律规定,自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作风转变。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春节寒假期间的各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落实。对于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监察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