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至今,我校已累计发生酒驾醉驾问题3起。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增强教职员工纪法意识,现将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请全体教职员工及时认真阅读。同时,请各二级党组织于2023年9月8日前对案例进行通报,做好警示教育。
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对党员干部以及教职工加强纪法教育,增强其遵规守纪自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外”监督,杜绝此类违纪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附: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