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纪委委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的
学校纪委委员通过联系基层单位,倾听师生员工对本单位和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各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促和帮助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我校广大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二、工作职责
(一)学校纪委委员职责
1.自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和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联系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校党委和学校纪委相关工作要求。
2.定期深入联系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途径。
3.参与及指导联系单位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宣传和教育活动,推进作风建设。
4.与联系单位的党政领导和纪检委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相关工作制度情况,特别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推进科学管理、民主决策,提高制度执行力的情况。如发现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应及时向纪委领导报告。
(二)各单位职责
1.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一岗三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2.积极支持配合学校纪委委员开展相关工作,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
3.与联系本单位的学校纪委委员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及时通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和机关作风建设情况。
4.每学期期末,向联系本单位的学校纪委委员通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学校纪委委员每学期应至少参加1次所联系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工作会议或活动。
2.学校纪委委员应认真记录开展联系工作的情况,将所了解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并在纪委全委会议上提出改进建议或意见,以进一步增强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3.学校纪委委员在工作中应带头执行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规定,依纪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对重大问题的答复和处理,必须经学校纪委全委会集体研究或经纪委主要领导批复后进行,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学校纪委委员与各单位联系情况,将列入学校纪委委员个人履职尽责年终考核内容;同时也列入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年终考核指标,通过查阅原始工作记录和个别座谈的方式进行认定。
附件:《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情况表》
中共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情况表
姓 名 |
联 系 单 位 |
李 峰 |
机关第五党支部(人事、审计支部) 交通服务与管理学院党总支 物流学院党总支 思想政治理论课部直属党支部 |
王静敏 |
机关第一党支部(校办、纪委、监察支部) 机关第八党支部(招生、资产、招标办支部) 船舶与航运学院党总支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 |
王丽莉 |
机关第二党支部(组织、宣传、工会支部) 机关第六党支部(财务支部) 智能制造学院党总支 图书馆(档案馆)直属党支部 |
周爱成 |
机关第四党支部(学工、团委支部)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管理中心)直属党支部 艺术学院党总支 交通工程学院党总支 |
张术平 |
机关第三党支部(教务支部) 公共课部(实践教学中心)党总支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士官学院党总支 |
李 军 |
机关第九党支部(保卫支部) 离退休党总支 总务处直属党支部 现代教育信息中心直属党支部 |
屈亚峰 |
机关第七党支部(科研、高职所、质管、合作支部) 汽车工程学院党总支 |